哺乳及患癌員工未打針 國泰國泰狠心照炒 平機會:或犯殘疾歧視條例

因管理不善而在全球最佳航空公司排名跌出三甲的國泰航空,早前要求所有駐港機組人員,須在8月31日或之前接種疫苗,有正餵哺母乳及曾患癌的機組人員向《東網》投訴,表示即使提交醫生紙證不宜打針,仍遭國泰無情解僱。

 

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早(13)在電台節目表示,若有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措施要求,而受差別待遇,包括被解僱,可能會觸犯《歧視殘疾條例》的「間接歧視」,涵蓋員工因健康理由或醫學情況,不能達到公司開列的措施,從而受到差別待遇。

朱建議有關員工可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。若僱員未能提交醫學證明,公司證明接種新冠疫苗要求是必要而合理,且對有關員工有調配困難而需解僱,可能未能違反歧視條例。平機會接到查詢後,會與有關方面接觸,了解前因後果,再決定如何協助,惟他承認不同行業有不同情況,故目前難以評論國泰的做法。

對於國泰航空解僱未接種疫苗,但有心臟問題的機組人員,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認為,由內地及德國共同研發的復必泰疫苗已將心肌炎列為不良反應之一,曾患急性心臟病或進行「通波仔」等手術的人士,應押後3至6個月接種復必泰疫苗,相信大部分醫生都會建議他們押後接種或改打科興疫苗。何又建議國泰可透過內部認可的醫生,了解員工未能接種的狀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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